2005年9月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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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专递”巧解文书“送达难”
朱薇

  新华社 重庆法院通过“法院专递”的方式寄送民事诉讼文书,使法律文书及时、正确送达。
    据重庆市高院办公室副主任冉崇高介绍,诉讼文书“送达难”是当前审判工作中的几大难点之一,在重庆超审限的案件中约有40%是因送达问题造成的。
    据介绍,“法院专递”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使用特快专递业务,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并由邮政部门将“回执联”反馈给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只要准确提供自己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足不出户即可收到法院寄送的法律文书。
    为确保送达的准确和安全,“法院专递”要求投递人员必须对签收诉讼文书的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的身份进行审查。受送达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同住成年家属、单位负责收件的人这六类主体签收“法律专递”均为有效。
    据悉,重庆各级人民法院将建立统一的“法院专递业务管理办公室”,这个办公室由各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本院各部门“法律专递”文书确认、转办、业务受理、交接、收发、处理等工作。